鸟山市7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被警方处罚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5-11-19 12:24
京中网(湖北日报)(万州通讯员)11月12日午夜左右,通山县公安局通阳派出所民警正在街道上进行例行巡逻,突然发现通山县政府广场传来异常响动。立即启动了针对非法烟花爆竹的快速反应和适当措施。
警方在听到噪音和火灾后立即赶往现场。他们看到广场上充满了浓烟。七个人围着加特林烟花欢呼。飞溅的火花和火药残留物导致周围草地局部烧伤。
考虑到现场是政府机关附近明确的禁区,且夜间行人稀少,应急处置难度较大,警方立即出面制止,并将郑某、金某、郑某等7名涉案人员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。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进一步调查。
经调查,非法离境系因党员郑某30岁生日庆祝活动所致。为了营造热闹的气氛,陈先生特地邀请了六位朋友,在政府广场燃放“加特林”烟花。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20分钟。
高分贝的鞭炮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,让周边住宅区的居民无法安眠。随意散落的火药残留物不仅污染了公共环境,还对周围植被和公共设施构成火灾风险。涉嫌严重违反《铜山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》规定,政府机关5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危害公共安全。
得益于坚持不懈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经公安机关提供,7名违法犯罪分子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。他们承认,此前对禁排法规了解不够透彻,只是因为一时兴起而无视公共利益和安全。他们对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、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深感愧疚。
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制裁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7名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,并责令其限期清除设施内残留杂物,彻底恢复公共区域原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