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3日,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新闻发言人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记者获悉,今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基层立法局成立10周年。目前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下设基层立法机构共54个。覆盖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法律窗口,带动省、市人大设立7800多个基层立法机构,对214件法案、立法方案和报案修改征求意见6.6万余条,多项意见获得通过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王翔人大代表表示,基层立法窗口为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、反映社情民意、凝聚人心、把群众的“金思想”搭上“直达列车”提供了畅通的通道。例如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在伊宁市胡地亚玉孜市人大常委会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基层立法机构。自治区设立了26个基层立法委员会,各区、市、自治州设立了140个基层立法委员会,广泛听取基层对立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,积极推进基层立法民主。 “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加强沟通“要与基层立法媒体联动,共同推动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,共同讲述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,让立法活动更加接地气,监测人民情感,调动人民智慧,造福人民生活。”王翔在新闻发布会上说。(记者齐齐)在新闻发布会上。(供图: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)